第161章
齐。管道裸露,沿着墙角底部延伸,从灶台下穿过,紧靠洗菜盆的下水管。 这些都与当年火警事故调查报告中的记录一致,说明老宅在遭遇火灾后,仍是按照原有的样子进行修缮,并未有过改动。 由于一直没有人居住,段明看到的下水道自然十分干燥。 再联想到老法医根据戒指上的蛾蚋干尸,推测手指骨可能会存放的环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父子二人的冲突应当就在厨房爆发。 当时在修整下水道,所以王文辉应当也掀开一块,甚至好几块水泥杆盖。被削断的手指由缺少杆盖的地方飞进下水道,落在一个不易察觉的角落。 之后的大火让下水道里迅速变得干燥。同时,里面的蛾蚋由于极度高温,或极度缺氧,很快就死了,其中有那么几只还死在了戒指上。 之后老宅里长期没有人居住,王元鹅在此短暂居住期间,又是以学校为主,并且他单独一人下厨的时间极少,甚至没有,下水道也就保持相对干燥,蛾蚋也就成了干尸“标本”,并保存至今。 张培的口供中,曾说王元鹅回过一趟老家,并于当天夜里独自一人喝得酩酊大醉。 段明发现的被掀开的一块下水道杆盖,极可能就是王元鹅所为。 所谓的“只要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这就是说,即便是在下水道的角落里,但在灯光的照耀下,黄金戒指仍然能发光。 但遗落在下水道里的金戒指闪烁的光芒,虽然微弱,但也要被人发现,才能显得刺眼。至于它闪烁的光芒能不能被人发现,则全看天意。 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王元鹅当天夜里去了厨房,也许他是闲极无聊到处乱转,也许是去与厨房相连的洗手间如厕,也许是想抽烟却又找不到火,想去厨房开灶火,谁知道呢。 简而言之,在此过程中,被遗落在下水道里的戒指闪烁出来的光芒,终于在一个固定的角度,与王元鹅的视线产生交集。 王元鹅出于好奇,掀开杆盖,终于发现早已成了白骨的手指。 他极可能也被吓了一跳。 稳定心神后,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指骨,再取下戒指,他也发现了戒指里侧刻印的“王文辉”这三个字。 这意味着什么,王元鹅也很快就反应过来。 于是,当天夜里他喝了很多酒,也借着酒劲和张培谈了一路的王乾山。 毫无疑问,王元鹅也在怀疑王乾山。 在没有发现这根手指骨以前,王元鹅应当从未想过父母的死会是“他杀”,更不会将作案嫌疑联系到兄长头上。 但这根迟到的手指骨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王乾山是火灾事故的第一发现人,也是报案人,还拒绝对父母的尸体进行解剖。这些要素也只有在确定父母为“他杀”后,再来细品,才会琢磨出不一样的味道,并且为之毛骨悚然。 再联想到父亲与兄长之间似乎越来越“剑拔弩张”的父子关系,以及在父母丧礼一结束,王乾山就迫不及待地和张秀文离婚,然后带着“新嫂子”私奔,如此种种迹象都将嫌疑指向王乾山。 ===第85章 案中案(51)=== -王元鹅虽然盲目崇拜王乾山,但他毕竟不是猪脑子。王文辉的手指骨,也犹如当头棒喝,将他敲醒,让他正视父母的死原来并非安全事故,并冷静客观地分析出王乾山具备作案嫌疑。 自己最为崇拜的兄长,极可能杀害了自己的父母。毫无疑问,这让王元鹅十分痛苦,甚至痛不欲生。 这会不会就是王元鹅的自杀动机? 段明有此疑问。 但马弘文却认为,王元鹅对王乾山应当仅是怀疑,这种怀疑毫无疑问会让他极度痛苦,但不至于让他轻生。 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自己所怀疑的可怕事情就是事实之前,人们都会对另外的可能性怀有憧憬,都期望自己的怀疑是想多了所致。 尤其是王元鹅当时所怀疑的事情,事关重大,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仅是怀疑的情况下,谁会动不动就自杀呢? 段明却认为,你说的是正常人在正常情况下的正常反应,问题在于,王元鹅此时所处的环境极为不正常,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艾滋病,却还要假扮“抗艾斗士”,各方面的压力都十分巨大,这突然冒出来的手指骨,会不会就是压垮他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马弘文却仍旧摇头,说,那你在“柏林小区”监控视频里发现的穿红裙的女人该怎么解释? 段明语塞。 当然,马弘文之所以仍然认为王元鹅不是自杀,是因为他从段明提供的这些线索里嗅出了另一种可能性。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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