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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正已经在尉迟家待了一段时间,完全可以解释为那边的人特意教过她这方面的礼仪,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另一边厢,坐在桑洱身旁的冯茗,也有一点儿心不在焉。 在过去那三年,冯桑和他们熟悉起来后,每逢一起吃饭,都会给他剥虾壳、颤巍巍地夹菜。 她的脑子不灵光,却能将他喜欢和忌口的食物记得清清楚楚。由于体弱,冯茗不能吃太辣的东西,却又馋嘴。冯桑便会认真地低头给他挑走辣椒。 但在今晚,却再也没有了这样的优待。 冯桑明明就坐在他身边,却全程都无视了他。 难道还在为之前的事生气吗? 冯茗默默地抵了抵后牙槽,有点不熟练地伸筷,夹了一片肉,放进了她的碗里。 三年来,冯桑给他夹了无数次的菜。这是他第一次对她做同样的事。 这下,她该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桑洱倒是没有幼稚地拒绝。 只是,直至这顿饭吃完,那块肉还孤零零地躺在她的碗底,没有挪动过。 没有得到意想中的回应,冯茗捧着碗,心口堵得更慌了。 宴尽后,桑洱早早回了房间,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扑在柔软的被子上,滚了两滚。 窗户敞开,夜空寂寥。明月被乌云蒙住,只余一个模糊的轮廓,隐隐透出。 秋季的空气很清凉,又带了点儿潮湿。大概又快要下雨了。 桑洱呈大字型躺着,看着天空发呆。 从清静寺的剧情至今,炮灰指数变成了3800/5000,降得极慢。 但是,不必着急。 因为,随后要来的修仙大会,才是重头戏。这部分剧情不占个几百点都说不过去。 原因很简单原文的正牌女主,就是在篇里第一次登场的。 不错,正牌女主是一个带着系统的穿越女,可以随便跳跃时间、回到过去。但在故事行文上,总会有一个首次出场的节点。 修仙大会,就是这篇买股文的序章。 对于这位正牌女主的庐山真面目,桑洱已经好奇很久了。模模糊糊地思考着之后的事,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在梦中,感觉到有雨丝飘到了面上,桑洱冻得鼻子一抽,打了个喷嚏,醒了过来。 外面真的下雨了。 闪电飞光,轰鸣不绝。 于此同时,她的脑海里加载出了一段新剧情 桑洱:“” 又来了,为什么这个作者的比喻,总是那么地清奇、有毒? 系统:“请宿主在十分钟内填补该段情节空缺。事成后,将减除炮灰指数50点。违规或超时完成,则惩罚增加500点。” 吐槽归吐槽,这段剧情倒是在桑洱的意料之中。 毕竟已经开了“怕打雷”的头,而尉迟兰廷是她目前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每次雷雨天,她无一例外都会去找他保护自己。若有一次不同,以尉迟兰廷之多疑程度,很难不怀疑她之前是在装模作样,从而,动摇人设的根基。 冯家的府邸比尉迟家的小得多,找起路来也更方便。遮雨的曲廊四通八达。桑洱掩着头,很快找到了尉迟兰廷住的地方。 院中,幽静漆黑。尉迟家的侍从并不住这里。 桑洱揉了揉肩膀,走到门口,忽然发现,自己这次居然安全上了楼梯,没有在尉迟兰廷的门口摔跤了。 啊哈哈哈,她终于破掉这个Flag了! 系统:“” 隔门可见房间里乌灯瞎火的,难道尉迟兰廷已经休息了么? 这可真意外。以往,这个时间,他大概率还是醒着在看书的。 在“爬窗”和“老实敲门”两个选项里,桑洱犹豫了一下,把心一横算了,限时十分钟,现在时间已剩余无几,还是直接上吧。 桑洱熟门熟路地从窗户翻了进去,刚摸到床帏附近,她就听见尉迟兰廷的声音从帐后传出:“你为什么每一次都喜欢爬窗进来?” 声线低柔,仿佛带了浓浓的倦意。 他原来醒着,那更好办了。桑洱微喜,踢掉了鞋子,自来熟地爬到了床上。忽然,她的手按到了一只冷冰冰的手。 桑洱懵了懵。 若不是这只手的手指蜷了蜷,她几乎要以为这是一只死人的手。 不对啊,明明盖了被子,尉迟兰廷的身体怎会这么冷?像冰冻过的尸体,透出阴森森的寒意。就这么着地躺在被窝里,不会很难受么? 系统:“是之前清静寺事件的后遗症。” 桑洱眨眼,明白了。 也对。还不到一个月,哪有那么快就恢复? 这是他的左手。桑洱想看看他被僵尸划伤的那只手如何,爬到了他的身上,努力地探身摸索他靠墙那侧的手。 很快,她的手腕被摁住了。 尉迟兰廷的声音听不出情绪起伏:“你摸够没有。” 他身边的少女一下子不动了,忽然抽出了手,下了床。 却不是出门。 她打开柜子,费劲地抱出了一床被子,哒哒哒地跑了回来。听声音,仿佛是来不及辨认鞋子,而穿错他的鞋。 她将被子盖在了他的身,自己也爬进了被窝,握住了他的手,牵引着,往她的身边拉去。 尉迟兰廷皱眉,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片刻后,他的指尖隔着一层衣裳,触到了炙热的身体。 身边的人轻微哆嗦了一下,却丝毫没躲开,还迎着他的手,往前躺了一点。 这傻子,自己明明也那么怕冷,却在用她的肚子给他暖手。 第33章 黑黢黢的雨夜,这方小小的暖帐里,拱起了一大一小的两个山包。 将一只冰冷的手贴在自己腹上,桑洱轻微一抖。 作为一个合格的笨蛋忠犬型舔狗,是不可能对心上人的不舒服视而不见的。 肉贴肉的方法很笨,却也很有用。慢慢地,这只手终于被烘得暖起来了。 桑洱高兴地一眯眼,小心翼翼地低头,将他这只手放在唇边,呵了一口暖气,再塞回了被子里。 接着,她笨手笨脚地钻出了被子,从他身上横爬了过去,睡到床的里侧,寻到了他的右手。 将袖子撩起,桑洱才发现这只白皙漂亮的手,腕上几寸的地方,竟缠着一圈圈雪白的绷带,当即呆了一下,仿佛有点难过,抿了抿唇,故技重施,将它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贴到了肚皮上。 在黑暗里,尉迟兰廷情绪不明地侧眸,望了她一眼。 在桑洱过来之前,他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时辰。 血脉皮肉,一寸一段,如有寒冰凝结。盖多少被子,也捂不热身体。 从清静寺受伤回来后的这段日子,身体还没养好,体内的那个东西又屡屡作祟,在加速蚕食他的寿元。 身体是冷的,被窝也如同冰窟,没有温度。也就没有了对比。纵然难受,但冷着冷着也能不以为意了。 直到这笨得不能再笨的傻子忽然出现,盖被子、搬暖炉,还连自己也搭了进来,露出了动物最脆弱的腹部,给他暖手。 有了温暖的事物对比,方知寒彻入骨的难受。 平日看着不胖,腹部的肉却软得不可思议。他的手被她强摁着,躲无可躲,仿佛要陷进那一身如水般娇嫩的好皮肉里。 那是一种让他不习惯的,会麻痹人的暖意。 甚至让尉迟兰廷不合时宜地想到了“疼爱”这个词。 有个傻子在疼爱他。 暖完了右手,桑洱的嘴唇微微泛白,吸了吸堵了的鼻子,爬了起来,似乎想挪到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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