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留我一个人在家里。 晃荡着起床洗漱,打开冰箱,在里头发现了牛奶和鸡蛋,又在橱柜里找到了泡面。 将牛奶、泡面和鸡蛋统统丢进一个锅里,煮熟后连面带汤咕噜噜下肚,总算填饱了空荡荡的肠胃。 照理说,一晚过去,觉也睡了,饭也吃了,我该走了。可好不容易进来的,走了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回来,就待一晚,总觉得有些可惜。 以前纪晨风是怎么对我的? 每天叫我起床,为我准备三餐,整理房间,洗衣服…… 看了看四周,就这么点地方,好像也不需要我整理什么。 将薄毯连同被褥一道卷起来塞到角落,试着拧了拧纪晨风的卧室门,发现是锁着的。 这是在防着我吗? 撇撇嘴,进到浴室,没看到纪晨风的脏衣服,于是只洗了自己的。 如果回来看到有人为他准备好了食物,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至少他这么对我的时候我挺开心的。 要不要试着下厨?以前自己动手做过一些西餐,面条也能煮熟,感觉没什么问题。 在盲目自信下,我决定亲自下厨,为纪晨风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 由于没有给我留钥匙,只得用纸片挡住锁舌,从外面卡主门缝。反正纪晨风自己屋子上了锁,就算来小偷也没什么好偷的。再者,哪个不长眼的小偷会偷这里…… 查找了附近的大型超市,发现离得非常远,但步行五分钟就能到达一座菜市场。 以前不是不知道这种地方的存在,但老实说,没想到第一次给我的冲击力会这样大。从踏菜场大门的第一秒开始,脑袋里便不停地重复三个词——好臭、好脏、好乱。 淌着污水的地面无从下脚,大部分摊位都有股难闻的气味,烂菜叶子随处可见,鱼摊的砧板上甚至还留着上一条鱼留下的内脏…… 掩着口鼻,在小心翼翼地呼吸中买完了自己所需要的食材,走出菜场的瞬间,大口呼吸着,恍惚间都能听到自己闯关成功的胜利BGM。 如果有地狱,大概就是长这样了吧。 一个西蓝花,一个炒牛肉,再加一条鱼,两荤一素加个番茄蛋汤应该够了。 网上找了详细教程,一步一步,看了好几遍,简直到了每个步骤都烂熟于心的地步,然而等真正下锅,我还是乱了手脚,将步骤忘个精光。 煎鱼时,热油遇到水,整个炸开,不小心溅到我的手上,只是两分钟便生出了水泡。 面对被锅底粘得死死的鲫鱼,捂着手,我沉下脸,开始后悔做这样的挑战。 早知道直接点外卖就好了,骗纪晨风是自己做的,他反正没可能吃出来,也不用我做这么辛苦。 可惜想到得太晚,已经做这么多了,怎么可能前功尽弃? 半个小时,最后一道菜上桌。至此辛辛苦苦一下午,所有菜都做完了。分别是已经失去翠绿的焦黄西蓝花,糊成一团的炒牛肉,以及皮肉分离的红烧鱼,唯一看起来正常且完美的,大概只有那道番茄蛋汤了。就连米饭,也因为水放太多,变成了浆糊一样的奇怪东西。 但可能是第一次做饭的关系,客观理性的那部分完全不见了踪影,内心在那一刻被骄傲自得填满,对一桌菜打上了十级滤镜。 我这不是挺可以的吗?不比外卖差多少。 怀着期待又有点忐忑的心情,我坐在矮桌旁等待纪晨风回家,从四点一直等到六点,又从六点等到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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