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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声表示这地盘是她的。 好在森林够大,她的声音虽在山谷回荡但并未传出很远,不然她一定会在几天内见到前来探查的人类。 之后的一个月,阿萨思一直在熟悉森林的环境,确认身边可食用的物种和植物,以及寻找可能存在的大体型对手。 可是没有,一个也没有,这片地区的所有动物都是“无害”的,它们全是她的食物。 只是阿萨思并未安心,她暂时离开山谷,随意挑了个方向前进。一直走,没回头,有水就喝,有食物就吃,有觉就睡,大概走了十天半月,她才总算来到了森林的“边境”——之所以说是“边境”,是因为她看到了人类的痕迹。 一条长长的公路穿过森林,沿路扔着烟头和酒瓶。顺着公路边的丛林溜达,她在几公里开外的地方看到了一块路牌,上面写着“怀俄明州·派洛特野马管理区”。 怀俄明州? 什么地方,没听过,似乎跟努布拉岛和亚马逊都没关系。 阿萨思沉默了会儿,终是放弃了继续探索的想法,甩尾返程。 她觉得已经足够了,经过长途跋涉,她确定这片森林大到够她生活,食物多到能养她余生,还明确了她与人类的界限在哪里。 接下来,只要人类不越界,她就不会主动进入他们的世界。希望人类识相点,别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不然又一个“服务区”将化作废墟。 阿萨思回到了山谷,安稳地住了下来。 * 成长总是伴随着烦恼,成年更是痛苦的根源。 阿萨思没想到,她有朝一日也会面临这样的困境,自打进入成年期后,她的躯体像是定了形,几乎没再长过了。 或许她不该为此发愁,每一种生物都会有成长到“定格”的一天。 比如她认识的那四只迅猛龙,吃得再多也只有那么点;比如她熟悉的那头霸王龙,迈入老年期还依旧是成年时的体型。 她跟它们是一样的,哪怕她是混种恐龙,也有不再长大的时候。她应该接受,也该承认,可她仍是忍不住难过,同样吃了那么多血兰花,凭什么那条绿蟒的体型比她大? 难道她一辈子只能是这么点了吗? 阿萨思心情不佳,连带着胃口也不好,一餐只吃得下一头马鹿。但她的调节能力不错,丧了几天便恢复常态,再次投入到训练之中。 她想开了,如果实在长不大,那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只要实力跟得上,以后单杀绿蟒一定不在话下。 是以,阿萨思再度进入了自律日常。 她会沿着山脚奔向山顶,也会顺着山脊练习滑翔。得亏她骨头硬,耐摔耐造,否则她早在学习滑翔时撞死在山上。 没有飞行的条件却偏要飞行,她勇得相当不要命。可她不在乎,比起没命,“弱小”和“无能”会让她更难受。 经过持续不断的练习,阿萨思学会了“收敛鳞片加速”和“舒展鳞片缓冲”两个新招。又过了几天,她开始尝试“舒展部分鳞片”改道和转向的技法,并很不幸地在悬崖上撞得头破血流。 伤得重了,她一连几天没有训练。一朝康复,她又马不停蹄地奔赴山巅。 从某种程度上讲,阿萨思比人类还作死。可在大方向上,“作死”的绝技显然是人类更胜一筹。 * 地球低轨道区域,“雅典娜一号”空间站微光闪烁。 在一处空间极大的实验室中,阿特金斯博士专注地配好药剂,将半管淡绿色的液体注射到一只小白鼠的后颈中。 一击脱离,她收起实验用品,封起生态箱开始观察。与此同时,她的助手和同事们开始记录小白鼠的变化。 “狂暴计划第201次实验,5%浓度的病原体完成注射。” “五分钟,白鼠的神经肌肉突出活度持续增加……白鼠体型增大……饥饿,进食两倍于体重的食物……” “五十五分钟,白鼠的血液生长激素已达到致命浓度。” “已停止生长,已终止暴力行为,实验目标已死亡。即将启动第202次实验,目标‘白鼠E98’,5%浓度的病原体正在配比。” 心脏破裂的鼠尸被研究员取了出来,放入一处高温处理箱焚化。而后,它的灰烬会被散入太空中,与无数星屑尘埃共舞,绝不会被陆地上的人发现。 他们不会知道有人在太空中做着危险实验,也不会知道一只白鼠能在一小时内长成狗的大小。 “实验失败,又失败了。” 阿特金斯博士摘下口罩,心情很暴躁:“不对,一定是哪里不对。不管怎么稀释,实验品依然会死,没有按理论上的轨迹成长……不,或许我一开始就想错了?对,为什么一定要稀释液体呢?” 她沉吟片刻:“或许不应该稀释液体,而是应该增加浓度?” 没有犹豫,科学家的想法疯狂,行动力更是爆表,她立刻着手实验:“启动第203次实验,目标‘白鼠E99’。这一次浓度由你来配比,费里,比之前增加1%就行。” 深空中,没人看见实验的恐怖,也没人听见白鼠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咆哮。随着注射液浓度的增加,它的体型在三小时内不断变大,渐渐超出了科学家的预期。 “开始失控了,解决它!” 他们按下了按钮,生态箱中喷出一阵气体,没多久就杀死了失败的实验品。之后,鼠尸被取出用于解剖,而在下一次实验中,他们再次增加了浓度。 “极端基因编辑……这个实验要是成功了,人类将进入‘超级人类’的时代。” 对他们来说,进化的序章已经开篇。 第47章 怀俄明州的森林面积约有890万英亩, 不大,远比亚马逊雨林小得多,却也不小, 能装下一整个比利时的国土面积。 它植被茂盛、树种繁多、地形不一,由高空往下俯瞰,树龄几十年到几百年的巨木连绵成深绿的林海,犹如一床大被盖下, 让万物同眠。 一般而言,像这种遮掩严实的原始森林罕有人至, 人类不入其中,根本不知道里头有些什么。 平时,除了动物学家、生物研究组或是猎人,也只有抛尸的凶手敢在附近徘徊。理论上讲, 只要阿萨思不主动露面,人类很难发现她的存在。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意外,从一条人造的公路穿过森林起,阿萨思的生活痕迹被发现已成了一种必然。 她需要进食, 需要狩猎,在追逐猎物的过程中会留下脚印, 在吃饱喝足后会留下残骸, 更会在巡视领地时留下粪便。 起先, 是一位合法持证的猎人在狩猎麋鹿时察觉到了问题。 据悉, 他在进入森林后一直追着麋鹿的线索走, 结果越是深入,发现麋鹿的脚印越乱, 鹿群像是遭到了什么大型食肉动物的袭击,在顷刻间“四分五裂”, 逃得不知所踪。并且,他在湖泊边缘找到了一堆散碎的麋鹿尸体。 检查片刻,他只觉心惊肉跳,连忙报警。 可等警方抵达现场看到麋鹿的残骸,只觉得万分不解:“嘿,伙计,我接到你的电话时还以为你发现了一袋碎尸,结果你告诉我只是死了一头鹿?好吧,我们或许该查查是什么动物吃了它,然后再把‘凶手’铐起来带走,关进监狱?” 同行的警员笑出声,这里是森林,麋鹿被吃多正常啊,难道他们还要干涉食物链的常态吗? 但猎人的表情却很严肃:“我没有开玩笑,先生,这件事情非常恐怖,或许会危及附近社区的安全。” 他指着鹿尸:“我用我22年的狩猎经验发誓,这是一头成年雄性麋鹿,体重在700磅到1000磅之间,非常健康,绝不会被轻易杀死。” 警官:“是的,它很强壮,但或许它不幸地遇到了带崽的母熊。” “可熊不会留下这样的爪痕和牙印。”猎人从残骸中翻出麋鹿的头骨,“看到了吗?从颈部一口咬断,干脆利落,起码有4万牛顿的力道,怀俄明州什么时候有这种咬合力的动物了?” “剩下的鹿皮上留着爪印,又长又连贯,是一口气划下的。我想,它应该是用爪子把麋鹿撕成了两半,再吃光了鹿肉。” “说到鹿肉,这才是最可怕的。”猎人像是在讲鬼故事,“杀死麋鹿的动物一口气吃了700磅及以上的肉吧?也就是说,它的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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