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 玛格丽特面对他的询问忽然没了声音,她转动脑子,这人,该不会是想带她去剧院看戏? 不合适,没人会带女仆去那种场合,即便关系再亲近的仆人也是如此,会被人议论的。 索伦似乎也与她意识到了同一点问题,只能尴尬地敛目,又沉声地补充道: “我可以...给你放假,反正位置空着,想怎么样都随你。” 玛格丽特正欲要推辞,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串脚步声,伴随着哭嚎声从远至近。 她看出去,正巧瞥见了约翰勋爵推门而入,这小东西似乎从哪里逃了过来,迎面看见玛格丽特,立马扑到她面前,一屁股坐地上,抱着她的腿不撒手。 玛格丽特连连后退了两步,一脸懵的抬起头,看见面带菜色慌慌张张的尤妮走了快步进来。 尤妮想从拉开章鱼一样扒着玛格丽特的约翰,但却一点用没有,只能不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好他...” 从今天早上开始,约翰就不想跟母亲出门去见伯爵夫人,折腾的米娅抱头痛哭去了。 这会儿尤妮来劝,这臭小子竟然夺门而出,慌不择路的跑到了这里来。 索伦有些不解为什么约翰每次遇见玛格丽特都要摆出这种不体面的姿势,他蹙起眉,叩手敲了敲桌面。 “约翰,你又怎么了?” “我...我不想出门去见伯爵夫人,我不想去!” 约翰看着索伦,瞬间就恢复了理智,也不哭了也不闹了,只不过依旧不撒手。 “既然不想去那就别去了。” 索伦难得好说话,顺着他一回,不过,他忽然想到些什么,又看向尤妮说道:“明天早上把他送这里来,我要和约翰去一趟。” “带我出去?”约翰松开紧紧抱着玛格丽特的胳膊,无辜地眨眨眼睛,他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总之以前从未有过。 尤妮点头:“那我去叫管事准备一下。” “不用,把他送来就行。” 索伦看着约翰,又看了看玛格丽特。 尤妮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又一把拉过约翰:“勋爵,你听到了吧?我们今天不用出门了,快回屋玩玩具吧。” 玛格丽特或许弄懂了什么,顿时不自在了起来,等约翰走后,她立刻反问:“明天要带他去哪?” 索伦清清嗓,故作寻常:“约翰在庄园里待的太久了,我带他一起去剧院,明天你看着他,可以吗?” 她捏紧了手指,有点哽咽,但还是点头了。 “好,我知道了。” 没人再说什么,她拿着要给伊莫金的信走出门,下楼交给男仆寄出去。 玛格丽特可以休息一会儿,但她不想回房间,走出了侧门,沿着湖岸边走去。 清晨的岸边弥漫着一股湿润的潮气,她莫名有点不知所措,似乎是感觉到了某些东西在变的奇怪起来。 虽然有些迟疑的不敢确定,但要是再看不出来索伦今天的种种行为,她就该觉得自己是傻子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拿约翰当幌子,别以为她看不出来,其实是为了方便他们能一起出去,不被人觉得奇怪。 玛格丽特蹲在河岸边,摘下一片枯叶,慢悠悠地掰来掰去。 她的回忆忽然流动了起来,从伦敦之行前一直回溯至今日。 一开始,索伦从没有什么异常,从来冷漠的不把任何人放眼里,既不关注身边人,也不像现在一样对她这么...优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一点点的变了。 玛格丽特摸着下巴思索了半晌,直到叶子全都掰碎了,飘在深绿的水面上。 等等,自己该不会是什么时候掉马让他知道了吧? … 补个更新[垂耳兔头]午安 69 · 六十九,一更 不可能。 这更是绝对不可能。 她“蹭”的一声站起来,从河岸边离开,朝树林的小径里走去。 每一次她寄信都包裹的十分完好,且都是先交给了梅兰妮,以她的名义再寄出去的。 作为杂货店的老板,她事务繁忙,经常帮不识字的人写信寄信。 没人会关注她寄了什么,除非上帝在捣鬼,否则没人有机会看到里面的内容。 玛格丽特想通了这一点,更弄不懂索伦为什么在没有知道她马甲的情况下要对她这么,亲切。 要是从头开始审视,打去伦敦开始,他就逐渐的与自己熟稔了起来。 回到庄园里,经过霍乱时的相处,以及那个她无意中知晓的秘密,他就变得无比信任她。 前面的种种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最近圣诞节的礼物,以及崴脚那次的...帮助。 她想了想,或许是因为共同承担了一个重大的秘密,所以,才会这样。 对,肯定是因为这个,绝对不是因为他对她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绝对不是。 这肯定是一种为了让她保守秘密封口费,包括去剧院也是。 她丝滑的相信了这个理由,然后抬起头,任由林间悠悠的冷风轻抚她的脸颊,把脑袋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吹干净。 宽阔舒朗的树林里一点萧瑟的痕迹都看不出来,只不过万物枯寂,散发着浓重的泥土与腐殖质的味道。 忽然,玛格丽特在树林里停了下来。 她一个闪身躲进了大树干后,藏在一片干枯的灌木里。 不远处的小湖湾边,有一对年轻的少年少女在争吵些什么。 玛格丽特远远的就认出了那男生是凯尔,蒙斯坦先生的长子,年龄排在索伦之后的堂弟。 他对面的姑娘一开始叫树木隐藏着,只露出了一片裙角,又走了几步出来,露出一张漂亮年轻的脸蛋。 玛格丽特觉得眼熟,应该是在仆人大厅见过。 她想了一会儿,忽然记起来,这姑娘叫伊莎,好像是奈卡莉太太的助手,她今年应该,十六七岁吧? 玛格丽特那八卦的心情一下子就腾起来,脚步不舍得挪动一点。 一惯不可一世的凯尔看起来颇受打击,他都要哭了,红着眼眶直勾勾地凝望着面前的女孩,好似有说不完的委屈。 “...伊莎,你不能离开这里,你不能答应那个人的求婚。” 而那名叫伊莎姑娘却冷冷的看着他,似乎有动容,又忍了下来。 “你没有一点道理,凯尔.温菲尔德,请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是什么关系,只是情人而已。 在曼彻斯特你这样的家族里,谁还没有个自己的情人,这没什么值得挂念的,我走了你还能找别人。 我现在只想选择过安稳的生活,你没有理由拦着我。” “你竟然觉得我们只是情人!” 然后,他们就开始搂搂抱抱起来,一时动情,难舍难分。 纵使上辈子在学校舞会上见过许多聊着聊着就旁若无人啃起来的同学,但此刻玛格丽特还是看的老脸一红。 啊不,现在她应该是小脸一红。 她连忙悄悄的朝小径外走去,十分友好地打算把这里让给这对鸳鸯。 刚走了两步,玛格丽特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句话。 “我们私奔吧,我带你去苏格兰结婚,除了死神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是凯尔说的。 玛格丽特忽然停了下来,这年头这么流行去苏格兰结婚吗? 然而,他继续朝伊莎说着:“结了婚,我们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他们只会知道你是我的夫人。” “不,凯尔,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别再来找我了!” 说着伊莎挣脱开从另一边跑了出去,玛格丽特看着凯尔锲而不舍的追了出去。 玛格丽特人都傻了,现在年轻人都这么着急吗?还真是春天快来了。 光这么看,俊男美女,言情味儿还挺浓。 啊,看来又是一场刻骨铭心,要死去要活来的爱情故事呢。 她有点磕到,又觉得在如今这个阶级之间仿佛隔着天堑的环境下很有概率结果不好,于是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一路朝庄园里赶去。 庄园里,似乎没人察觉有任何的不对劲,玛格丽特径直回了自己的小房间,锁上门,就在握着门把手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感乍现了。 是啊,年轻的男女之间的爱情,阶级之间的隔阂,身份的差异,性格的分歧,有莫名的禁忌意味,稍加描绘就夺人目光。 自古以来,这样的内容就没有人能拒绝。 既然要以自己的名义写作,还不如放弃“模仿”帕特森爵士。 以自己身处的环境做原型写一些故事出来,岂不是更能令人信服? 既然理性到极致的《皮尔斯小姐探案集》可以爆红,那么她这次就将感性写到极致,又会怎么样呢? 故步自封走老路,没有一点意思,玛格丽特认为,她应该让普森先生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玛格丽特立马冲到书桌前抄起笔,展开纸页,迅速地写下了一个设定。 ‘在距今很久的十世纪初,有一块来自上古月之女神的红宝石被海水冲刷上岸,来自古印度的商人将它拾起,制成胸针,取名为粉眼,辗转售卖到了英格兰。’ ‘可粉眼却自带一种诅咒,无论是谁佩戴上它,或者暂时拥有它,都会在月圆之夜毫无理智,不受控制的向命定真爱告白,一次之后,粉眼便会失效,直到拥有新的主人。’ ‘可是,粉眼的魔法会消失,可那些已经向命定真爱表白的人生活还得继续,他们不得不为自己收拾这种浪漫又要命的烂摊子。’ 玛格丽特写完这几句设定,顿时感觉自己想要的味道扑面而来。 她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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