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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书歌回答,侧过头去。 他的表情平静,承颀却只觉得心惊。书歌居住条件很一般,工作又这麽卖力…… “你那台笔记本就可以上网。”他说,“你做翻译的话,可以让何秘书帮你输入,资料更可以上网查询。” 何千楚又是一傻,依稀记得副总很讨厌公器私用…… 而那位应该可以占公家便宜的叶特助,只是打开电脑查询了下某大学的英文全称,然後继续忙著笔写。桌上堆著厚厚的翻译稿子,看起来是接了不少活。 承颀深深吸了一口气,胸口有窒息的感觉。 “查不出来?”躲进休息室,承颀站在窗前接听电话,“你们不号称是消息最灵通的麽?怎麽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 “有人阻碍,而且来头不小。”手机里的声音辩解著,“不是黑帮势力,但好像是官方的人掩盖线索,所以叶书歌在Q市出现前的资料,我们完全查不到……” “那你先把他在Q市的资料给我传过来吧,还有他回B市之後的事情,他跟什麽人有金钱来往,为什麽那麽辛苦赚钱?”承颀皱眉说著,“这些,总没有人掩盖了吧?” “我一定尽快查出给您。”传真机开始工作,纸上浮现出字来。承颀拿起来,仔细读著。 Q市说得好听是开发中城市,说得直白点,就是边远山区。要不是因为那里是一些原材料的产地,康景公司也不会在那里设立分公司。而书歌在那里的生活,可想而知。 一张张翻过,承颀更是觉得难受,胃部传来奇异的痛,像是要让他体会书歌曾经经历过的辛苦一般。不停地打工,没有大学文凭,只是高中毕业,做也只能做一些体力活。那麽偏僻的地方,当然也少有家教啊翻译啊这类比较好赚的活,当服务生已经是比较轻松的了,什麽建筑工地扛沙袋,搬家公司背东西,他也都干过──而且因为没有档案,一般的单位是不会要他的,只能去卖力气。 直到进康景,书歌生活才算好些。康景变成合资企业之後,运作模式都开始学习外企,人事管理方面也就比较松。而合资企业里,外语人才显然会比较吃香。书歌虽然没有文评没有档案,怎麽说也是高分过六级的人,翻译经验又足,拿著夜大文凭,总算能做一些脑力活。 徵信社实际上已经调查的很全面了,书歌每一份打工,工种、经过、工薪甚至和旁人的关系,都写在上面。还标明书歌收入和支出情况,少得可怜的钱中,竟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被他攒起来,打到一个帐号上。 帐号是B市的,但到底是谁的,徵信社也查不出。 “Q市的张经理……”承颀收好这些纸张,低声说,“真是该谢谢你,升迁还是调回总公司呢?嗯,先问问吧……” 那个帐号的主人,很可能就是阻碍他调查书歌的黑手,也可能是……当初对书歌做了什麽的人。书歌死亡的消息不是无根据的流言,也许……谜底就在那人身上。 “不管你是谁,如果是你害他,那麽就算是拼成两败俱伤,我也要除去你。”承颀看著窗外飘过的云,轻声说。 ◇◆◇ 周五的大家都有些浮躁,还不到下班时间,就都纷纷收拾东西,准备欢度周末。 何千楚手头没什麽工作,看看还有几分锺就下班,干脆跟书歌聊天:“叶特助,你周末有什麽活动,是出去玩还是在家待著?” “我……要去打工。”书歌想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虽说当著上司的面交代兼职事实有点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什麽可隐瞒的。 “还要打工?叶特助你也太辛苦了吧!”何千楚大呼小叫,承颀手上也停了下来,看向书歌。 “能多赚点钱,当然要多赚点的好。”书歌并不想回答,避重就轻地重复。 “该不会是要攒钱结婚?”何千楚半开玩笑地问,“叶特助快三十了吧,有女朋友麽?” “哢嗒”一声,承颀手折断一支圆珠笔,塑料碎渣扎进他手心。 然後马上低下头,好像没事人一样,敛去眼中神色,静静听著。 “女朋友没有。”书歌摇头。 “不会吧?叶特助条件这麽好,怎麽会没有女朋友?”何千楚惊奇地问,“叶特助也快三十了吧,长得不错人又温和,肯定会有人喜欢你吧?” 书歌笑笑,并不回答。 谈天同时,已到了下班时间。何千楚收拾东西,外面白秘书检查水电等,关灯落锁。 搭乘电梯的时候,书歌迟疑著开口:“副总,您现在可以自己开车了麽?” 承颀一怔:“怎麽?” “我今天不直接回家,所以……” “不回家你要去哪里?”承颀脸色微变,想起徵信社送来的资料提到,书歌周末出入B市最乱的酒吧一条街,但是具体进哪家不太清楚。 难道…… 书歌却不回答,而是继续前面的话题:“如果副总您手好些了,还是自己回去吧。” 承颀伸出手,到他眼前。 白色的纱带渗出血,看起来凄惨无比。书歌瞳孔收缩了下,有些走神。承颀趁机用受伤的手抓住他,两人到停车场:“你要去哪里?我手这样,回家也没什麽事做,你到哪里我去哪里好了。” 手这样,却还能做饭。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发动车子。 到了B市有名的酒吧集中中心散理路,书歌往酒吧密集处走去。 “书歌,你来这里做什麽?”承颀一路跟著他,连忙绕到他身前去拦,“这里是酒吧一条街……” “我知道。”书歌说,三拐两转进了一条小岔道,极熟地向目的地走去。岔道里面有家酒吧,名字很奇怪,叫“j’attends...”。 书歌直接迈入酒吧大门。承颀跟上去,被保安拦下:“这位客人,请这边进。” “可是他……”承颀指著书歌背影,保安会意:“这是我们酒吧的员工通道,外人是不可以走的。” 酒吧……员工?承颀眼前一黑,耳边又响起光华帮那人的话:“有家叫夜雾的酒吧,基本上出入的都是同性恋,帮里遇到男人欠钱的,只要长得过得去,都送到那里让老板帮忙卖……听说价格还不低……” ──“您也知道我们帮主不喜欢血腥,什麽杀人啊肢解啊都不让我们做,所以我就把那小子卖给夜雾了。反正那小子那麽倔,打得吐血连声都不吱,估计也不可能替我们做事。” 承颀几乎站立不稳,抓住眼前保安:“你们老板在哪里?” 保安被他勒住,呼吸不畅,脸憋得通红,心里想你不放开我我怎麽说话。眼前这人像是疯了一样,手劲奇大无比,眼神怎麽看怎麽不对劲。他衣服被承颀抓紧,皱起的衣褶渐渐染上了红色,是他手上的血。 另一名保安看到这情况,马上大喊:“搅局子的来了,兄弟们上啊!”一群保安从酒吧里跑出来,围住承颀。他们看到承颀抓著同事的脖子不放,又看到殷红的血,心中一急,也来不及问前因後果,直接电棍往承颀脑袋上打。 承颀一闪身躲开,手里还抓著那名保安,眼神微敛,有种让人心冷的凛冽:“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 还真是搅局子的,众保安听他这麽说,更是怒气冲天,一群人围上,群殴承颀一个。承颀在众人中闪展腾挪,拿著手里的人当盾牌,还抢过那保安的电棍反击。 两帮──一帮人和一个人──打得正热闹,忽然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你们在做什麽?先都住手……” “老板,他──”有几名保安停手跟那老板解释,承颀听到老板二字,全身散发出凛然寒意:“你就是这里的老板是麽……书歌?” 书歌站在老板身边,看著他们打架,完全置身事外。 承颀脸色一变,竟然立刻恢复了镇静表情,连眼神都隐藏起来,一语不发,向两人走去。 不能让书歌看出他的担心,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真正的焦灼……要冷静,要自然,探听这老板的底细,问明到底怎样他才能放书歌…… 承颀脑中飞快思索,因此忽略了外界情况,眼中只看著书歌。但保安众也不是吃素的,有人抡起电棍,对著承颀後脑就是一下。 昏倒之前,承颀闪过的念头是:如果死在这里,书歌能不能把那副漠不关心素不相识的神情,变上一变? 但是不行,不能死……在一切结束之前,不能死…… 第十三章 承颀做了一个梦。 梦里书歌被一群人架著走,他挣扎著反抗,终於甩开那些人跑到自己面前,抓住自己的手。 然後自己伸手,把他推了下去。 他重新被那些人抓住,脸上尽是绝望,却再也不挣扎不呼救。那些人抓著他,手变成了长长的爪子,撕裂他的衣服。他们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书歌身上舔著。 承颀想上前,想救出书歌,可是他动不了。身体像是僵住一般,完全,动不了。 那、那人居然要── 我杀了你们!不许碰他!你们都该死!!我要把你们一个个的……全杀死…… “那你呢?” 不知何时,书歌已经走到他身前,低下头静静地问他。承颀能看到书歌满脸血迹,和血红之中,嘲讽勾起的唇角。 他拿出一把小刀,闪亮的刀刃映著承颀的眼。书歌还笑了笑,毫不迟疑地将刀身插入承颀身体里,心脏中。 承颀笑了,伸开双臂抱住书歌,吻上他带著血腥味的唇。心脏处剧烈疼痛,可是也很开心。 “书歌……”他低声念著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温柔。 眼前满身鲜血的人忽然散去,像是化了一样,从他怀中慢慢溢出,消失。 “书歌!” 承颀大喊一声,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一身是汗。 书歌呢?承颀慌忙四下寻找,书歌人呢? 这里好像是休息室,没什麽家具,干干净净的。一边椅子上坐著一男子,见他醒来,看向他这边。 承颀目光凝住,那男子,正是老板。他连忙翻身起来:“书歌呢?你把他怎样了?” 老板微微一笑:“要不是Sidney说你是他公司副总,你现在多半就在外面跟垃圾桶作伴了……Sidney在工作。” 工作……承颀握紧手,脑中浮现的都是一些不堪画面。 书歌……那麽骄傲那麽倔强的书歌…… 不是没有想过书歌可能的境遇,但当真发生在眼前时,难受程度还是超出了限度,一阵阵的抽痛,像是心脏被生生剜出来,然後一口口被吃掉,连被啃噬的感觉都很清晰。 挣扎著下床,被敲晕之後大概还被暴打过一顿,身上筋骨都断了似的,一动就是酸痛。 打开门,穿过一条小小的过道,就是酒吧大厅。能听到吉他的声音和歌声,很好听,但是他哪有这个闲心欣赏。 书歌在哪里? 没有,四处看过,都没有……承颀想到“工作”的内容,心焦得一刻也站不住,忽然发现房间一侧还有小门,跑过去打开。 原来里面还有个後厅,进去,後厅比前厅安静得多,人们三三两两坐著,低声谈天。中心几个人组成一个band,正在弹弹唱唱。 急切看向四周,好像没有想象中的淫秽场面,先是稍稍松了口气,随即就看到了书歌。 书歌在吧台後调酒,一边和吧台前坐著的男人说著话。 承颀呆呆看著他,隔著半个大厅,隔著众人,看他。 书歌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他的性格不适合跟大多数人相处,但是真的了解他的少数人,会觉得在他身边非常舒服。书歌不会对无关的人太亲近,不会轻易笑,不会…… 但是书歌现在在笑,很淡的笑容,也在和吧台旁边的人说话,好像说得不少。 一首歌唱完,乐队众人在掌声之中笑著跟大家打招呼,抱著吉他的男人起身到吧台,敲了敲桌子。 书歌看到他,笑意更加明显,反手取下一个杯子,调好一杯酒给他,然後两人几乎靠在一起,说著什麽。 他们……是什麽关系?一个bartender一个吉他手,难道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男的也没关系吧,如果是他选择的…… “喂,你怎麽不把门关上?”离承颀近的一人忍不住了,起身去关门,“真是,前厅的声音都传过来了……” 承颀被他这麽一说,猛然惊醒,向吧台走去。 “你这两天全职?那就太好了,最近也算假期,周末人多,Leo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吉他手温和笑著说,“等吧给的价高,比你做那些体力活和翻译好得多……不过Sidney,你真的不用我帮你还钱麽?” “反正是欠老板的,转成欠你的也没区别,而且你有那麽多钱麽?”书歌笑笑。 “这麽看不起人?” “我知道你收入高,不过我欠下的数目,对工薪阶层来说,是太大了。”书歌说,“还好老板不急,不过欠著这麽一笔,我也不安心。” “书歌,你欠什麽钱,欠多少?”一旁的承颀开口问,“公司可以垫付,到时候从逆工资里面扣就行……” 书歌摇摇头,不理会他,还是跟吉他手继续说著:“听说外面那位要出道了,是不是真的?” “有几家公司找上门,应该快签了。”吉他手侧头笑了笑,笑容勉强。书歌拿起小匙在酒杯边缘敲几下:“杨,当断就断,我们已经老到没什麽资本跟他们斗下去的程度了。” “Sidney,把Ryan放回来吧,一会儿你们再勾搭!”乐队主唱的那个高喊一声,客人们都笑了起来,吉他手站起身,拿起书歌为他调的酒一饮而尽,走回乐队中。手一挥,一串音符流泻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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