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落落左不过一个轮回,盛时多为落魄时打算,落魄时不坠志气,终有否极泰来的时候。 一壶温酒入喉,杨思焕暗自感怀起人生来。 傍晚时分,鞭炮声此起彼伏。春春一面为她倒酒,一面说:“大人,县丞周大人着人来请您过去一趟。” 杨思焕离京远任太康已有半载,其间她孑然一身,每逢年节就格外想念远在京城的夫郎儿女,几天前她收到周世景的来信,纵然知道家里一切都好,她还是免不得牵挂。 记忆里的儿子胖乎乎的,至于眉眼如何,身为孩子亲娘的她竟怎么也记不得了。 平日公事繁忙,她过得倒算充实,如今衙门都放了假,她心里没了着落。 她大哥和嫂子也知道她一个人独处异乡不易,早早就遣人叫她过去一起吃年夜饭。 杨思焕却不知不觉已经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把什么事都抛在脑后,正是微醺的状态,很是惬意,她便摆摆手:“不去了。你向周大人道个谢,就说我睡着了。” 春春答应了,去了一时,再回来时杨思焕卧房的门果然闭得铁紧,他过去轻唤几声:“大人…大人…” 周威站在春春的身后,抬眼看着还未完全断黑的天,问春春:“你们家主总是这么早睡?” 春春轻叹口气:“哪能呢!往常亥时总见我家大人书房里亮着灯,很是辛苦,只是今日除夕,府里管事要回家过年,大清早她夫郎就带着儿子在门外等她,当时大人看见了,走过去把小孩儿抱起来逗了一会儿,末了给了他一片银叶子。等人都走了,大人的心情就不大好了,想必是想小少爷和小少主了。傍晚自己喝了点酒,这是醉了的。” 周威倒是耐下心来听他一股脑说了这么多,她来找杨思焕,原是有急事要同她商议,现在看来,同个醉鬼也没什么好说的,便问他:“府中还有谁?” 春春回:“除了无父无母的门子小刘,其余人都被大人遣回家过年去了。” 周威记得那个看门的,是个尖嘴猴腮的女人,遂点点头:“你叫她辛苦些,半夜给你家家主勤盖被子。” 周威与杨思焕做了多年的同窗兼室友,清楚她那个人睡觉有多不安分,尤其是醉酒之后,很容易踢被子,眼下正是隆冬腊月,明日又有大事等着她决断,万一她一病不起那就不好了。周威由此便多嘱咐了一句。 而春春作为一个男孩,又是敏感多疑的年纪,他对周威的这番话却有了另外的思虑。他想周威特地叫他去找小刘做这事,必是考虑到男女授受不亲。念及此,少年心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见春春讷讷地点了头,周威方转身往回走,走了一半又想起什么,再次折回来道:“近日你家周爷可有来信?” 春春愣了一下,听周威又道:“罢了,我问你做什么。”说着话,她自言自语地走出杨家小院。 次日天不亮,杨思焕就在隆隆的鞭炮声中惊醒。 春春端了热水进来,在她洗脸时,将昨日的事告诉了她。 “周大人来过,说是有要紧的事情,可您当时已经睡下,她便走了。” 杨思焕颔首,换了身常服就出门去了。 杨思焕登门时,周威正在用早饭,大年初一,她依照惯例吃得是面条。 就好像预先知道杨思焕何时会来一样,周威叫人备了碗白粥,待杨思焕一进门,她便将粥随手往前一推:“给你的。” 杨思焕撩袍坐下,周威又默默磕了一个白煮蛋,递到她手边。 “刘都督,你应该听说过吧?” 杨思焕宿醉之后,喝了几口米粥,喉咙好受许多,她清了清嗓子,淡淡道:“嗯…当时在京中虽没见过,却总听人提起。” 杨思焕曾有耳闻:数年前北平动荡,战事吃紧,先帝就派刘仲带兵出征。北平与应天相去千里,在路上就算马不停蹄也要耗费数月,一来二去必要消耗大量粮草,索性就命刘仲长年驻扎北平,后来叛贼被除,北平安定下来,先帝又命刘仲去平北疆。 十多年过去,刘仲在前线有如及时雨,一次次解决大犁的强兵外患,她也因此在军中获得了极大的威望。 “她就要回京了,途径太康。” 周威出声将杨思焕拉回神。 杨思焕闻言心头一沉,搁下勺子沉默起来。 太康县在运河边,又地处南北交界地带,常年有高官显贵途径此地,按照前任知县在任时的惯例,都要好好接待来往的显贵。 而这些贵人的吃穿住行自然不比寻常人,就拿吃饭来说,必得有野味。人参鲍鱼已不稀罕,人家要吃熊掌,要吃大雁。 这些东西光凭知县的俸禄自然是供不起的,大多数还是从百姓头上压榨的。故而每次有贵人路过,百姓就遭了殃。 不仅是太康县,其他地方也这样,自前朝以来就是如此。只是太康县地处黄泛区,土地本就贫瘠,旱时能旱死,涝时涝死,实在架不住这般折腾,所以不少百姓迫不得已,只能携家带口逃出去了。 杨思焕刚来时就曾见识过,她没有办法,只好顶着压力重新丈量了土地。揭开这个县城的伤疤后,杨思焕也尝到了苦果。 在过去的几个月,她先是被府台写信问候,后又被当地的豪绅使绊子——半夜三更往她家院子里放蛇,杨思焕早上起来,被窝里钻出两条蛇,诸如此类的种种,简直阴损至极。 同时因当地的大户吕家和当今首辅或多或少有些亲戚关系,朝廷派人进行三年一次的地方官的考校,杨思焕得了下品,这就意味着,下次如果还得下品,她就连七品芝麻官都没得做了。 不过好在土地重新分配之后,逃民少了许多。杨思焕一不做二不休,反正已经得罪人了,干脆就得罪到底,在分配土地的同时,将所谓的“无主”土地里结的粮食中的七成按人头分到各户。她也因此大获民心,想来一切都值了。 只是好景不长,百姓们好不容易能过个像样的年,这下又来个刘都督。想必那都督后头还跟着一堆下属,武将不比文官,很多性子直、脾气暴,又没有读过多少书。在太康就有过副将路过、顺手拐走良家小郎的先例。 想到这里,杨思焕脑海里浮现出一群骑士,她们风风火火由远及近,马蹄飞踏,扬起遮天蔽日的尘土,就像蝗虫一样,她们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子初…”周威唤了杨思焕的字,见她没有回应,显然是在犯难,便扯了扯她的袖子角。 杨思焕再次回神,听周威道:“刘都督是手掌重兵的权臣,况且…” 周威欲言又止,顿了顿才道:“况且她是首辅的嫡长女,背后有三大家族,是真正的天潢贵胄……她既然来了,咱们不好假装不知道。我得了消息,就是后日的事了。是否加收些赋税,好好组织组织?” 加收赋税? 杨思焕沉默着摇头,百姓已经够艰难了,加收赋税无异于把她们往死路上逼。退一万步说,她们被一榨再榨,早就干瘪了。 这时候,她无端端想起周世景,如果他在身边,会建议她如何?思忖片刻,杨思焕道:“不如装傻充愣,一切照旧。” 周威听杨思焕这样说,忙提醒她:“三年后,你的课考怎么办?” 杨思焕似笑非笑的站起来,轻拍周威的肩膀:“以后再说以后的事吧,还是那句话,我有退路,你不必担心。” 周威转过头来,望着杨思焕离去的背影,没奈何地摇了摇头。 第122章 都督(上) 定文元年正月初一, 寒星萧瑟,夜风侵骨。 清朗无云的夜,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得到天际。士兵浩浩荡荡行进在漆黑的关外。 这是从北疆班师的大军。在路不记其日, 又逢几场大雨, 野路崎岖, 人马早已疲惫不堪。忽然, 有小兵打马疾驰向大军迎面飞奔过来:“有埋伏。” 小兵说完便从马背上滚落下去, 她趴在地上,身侧、背后都插满了箭。 片刻之后,指北车顶赤红的火把高高举起, 众将士当即拔刀待命。 只见远处的山包上,晃动着影影绰绰的人影。 副将刘义回过头, 身后亦有无数道火把朝这方裹覆而来,她立即打马,向前赶至为首的黑马旁侧。 黑马上坐着的中年将军气度从容, 一手扣着缰绳, 一手压在腰间的配剑上,银灰色的铠甲隐约泛着熠熠寒光。 前方马蹄阵阵, 将军没有抬头, 双目隐在茫茫夜色中, 虽未曾言语, 却是众目的焦点, 这便是定北将军兼督军御史刘仲。 永宣十八年,刘仲奉命北征, 平边疆之乱, 此后一直镇守北疆。她任北疆都督,足有六年。而今先帝已逝, 北疆已平,她便要回师述职。 适逢北凉来犯,陛下派徐将军带兵迎战,北疆离北凉虽有千里,但较于应天,仍要近上许多,于是刘仲的部下九成都奉旨北上,赶去与徐将军会师。 至此,刘仲手下六名副军之中,已有五军被分至徐将军麾下。她便带着三千亲兵回京述职。 几日前,军中半夜失火,幸而发现得及时,在火势蔓延前将火扑灭,终只死了数匹马驹。刘仲生性多疑,察觉此次归京之路,注定不会顺坦,便令女儿刘知舟带了数百骑兵先行探路。 刘知舟如前几日一样,率亲兵在前巡视,起初并无异样,只是前路略显荒凉,找了块平坦的高地,本想归列复命,就此请求安营扎寨,也好解释整日赶路的乏困。 未曾想,她刚回马,就听到几声嘶鸣,接着便有人疾呼:“少主快跑。” 刘知舟寻声回望,话音未落,两道寒光向这方刺来,她本能地侧身躲闪,才不至于被箭射中。 刘知舟不过十七岁,脸上还有未脱的稚气,她小跟随母亲观战,比寻常的年轻人要多些胆识,饶是如此,她也不过还是个孩子。 身后是震天的喊杀声,刘知舟眼看着自己的亲兵,一个个被从四面八方射来的暗箭射落,登时有了带着残兵莽回去的打算。 这样冲动的想法一出来,她的胳膊就被暗箭刺伤,她在马背上咬牙四顾,却并不知箭从哪里来的,又听到一声熟悉的呐喊:“阿舟,快跑。” 声音低沉浑厚,显然是来自成熟的男子。男子说着话时,正打马朝刘知舟飞奔过来,纵身一跃时,不偏不倚,挡住了那支箭——那支原本要射中刘知舟心口的箭。 刘知舟立刻勒马,没等马停稳,她已纵身跃下马背,在地上滚了两滚,慌乱之中,有一只滚热的手抓住她的胳膊。 “阿舟,这不是寻常的马贼,快跑…” 借着远处的火光,刘知舟模模糊糊看到手的主人,是一名穿着军装的士兵。 他虽穿着盔甲,却不是小兵,而是刘知舟在北疆相好过的男人,陆悯。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个男人会穿成这样出现在这里,此刻陆悯躺在地上,脸色苍白,嘴角正在流血,方才的那一箭,不偏不倚射-插在他的胸口。 “不要…不要管我了…”陆悯颤抖着说道。 他的胸口在流血,血很快淌到地上,浸透身下的土地。刘知舟看着这样的陆悯,理智尽失,疯了一样地用手去捂他的伤口,却只是枉然。 陆悯终是吃力地扯了扯嘴角:“不要忘了我。”然后闭上了眼睛,永远地睡了过去。 …… 眼看四面攒动的火把将天际照亮,恍惚昼夜难分。 刘义跟着刘仲在前线多年,这样的场景早就见怪不怪,只是此时距刘知舟失联已有近半个时辰,几年前刘仲的长女死后,刘仲就只有这么一个独苗,虽说刘仲向来对她那个女儿一向严苛,但那终归是她唯一的女儿。 现在那孩子杳无音讯,带出去的亲兵也只回来了一个,且是一报完信就一命呜呼的。副将刘义不禁皱起眉头,扭头低声问:“都督,少主至今未归,要不要属下带人从侧路冲出去助她一臂之力?” 刘仲没有回答,却是慢慢抬起头来,望着天边的火光淡淡道:“那箭羽做工整截,不是寻常山贼能制的。” 刘义道:“都督的意思是,这伙人是官兵?” 刘仲手握缰绳,稳稳坐在马背上,环顾左右之后,看了刘义一眼:“是叛兵。” 刘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果然有人要反吗?是藩王?” 正在这时,有人秘密呈来一纸密报,刘义匆匆看过一眼,将它递给刘仲。 刘仲将纸展开,上面写着:“启禀都督,贼兵来信,说少主在她们手里,如要少主平安归来,需您一人独去与她们议事。” 议事?刘仲似笑非笑,同叛臣贼子促膝长谈?她自认为并没有那个耐心。 刘仲看过之后,将纸凑近火把,纸张化成灰烬飞扬在寒风里,她不动声色地拔出腰间的佩剑,挺直了腰背:“管她是谁,既然要战,便战吧。” 她的语气平和,此言一出,众将士便摆好了阵势,一齐向前冲锋。 刘义按令带了一千人绕至敌后,同时刘仲已率先带了亲兵打了头阵。攻势太凶,杀得敌方措手不及。 如刘仲所料,其实对方并非山贼,而是当今陛下的三皇姐陈王的人。陈王养精蓄锐多年,一直对皇位虎视眈眈。皇帝登基之后,陈王命人追杀邕王的儿女,是因为她知道邕王儿女心重,又软弱可欺,便试图以她儿女的性命做筹码,以换取邕王手里的兵权。 可惜陈王的如意算盘打错了,邕王软弱不假,她那女儿安庆王却是个果敢坚毅的,上次杨思焕就因为和她弟弟一起落水,不日她的人便将杨思焕五花大绑绑上山去逼婚。当然,这件事本身并不光彩,知道的人并不多。 总之陈王没能从邕王那里得到兵权。她审视一圈,发现自己的众皇姊妹里再没有软柿子可捏,便想到要与刘仲结盟。 她之所以选择刘仲,一则是刘仲手握重兵,且骁勇善战,是不可多得的结盟对象; 二则刘仲的外家许将军为她母亲刘文昌所害,最终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她父亲也因此自尽,因为这一层关系,刘仲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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