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一个人。 我小心翼翼地把包袱放在角落,刚蹲下,陆景明突然开口: 「你不能睡这里!」 胸口一阵发闷,一股无名火噌地窜了上来。两个铜板买来的奴婢,连厨房都睡不得了? 但我只敢在心里抱怨。 他说他没买过奴婢,不知规矩,可还不是一天时间就把主仆姿态端得正正的吗? 男人有了奴婢,就知道尊卑分明。 这一刻,我觉得陆景明跟沈子稷好像也没什么不一样。 以前,沈子稷指着马厩,说我小小一个人儿不占地方,在马棚挤挤就行。后来他嫌弃我一身马尿味,才拨了一个房间给我。 现在,陆景明又打算指我去哪睡觉呢? 我也不是娇惯的人,不睡就不睡。我硬邦邦应了一声,抄起包袱走出厨房,往台阶上一坐。 大不了,明天搭个草棚。 陆景明又跟了上来,手足无措地站在我旁边,半晌才憋出一句:「石阶凉,你去我房睡。」 我瞪大了眼。 话一落,他涨红了脸,慌得直摆手: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房间让给你睡,我睡前面医馆。」 陆景明说完,逃也似的跑回了医馆,笨手笨脚地搬过几张板凳拼在一起,就和衣躺下。 背对着我,一言不发。 我轻轻掩上房门,夜风穿过窗缝,晃得油灯忽明忽暗。 晃着晃着,心里那股无名火灭了。 行吧,我也不能白睡他的。 这账我记着,不欠他的,最多以后多干点活就是。 7 天还没亮透我就醒了。 我想着,我早点起床给陆景明打水烧饭,让他知道我也是有用的。 但我抹黑爬起来时,他已经出门了。墙角的背篓不在,桌上压着一张纸条。 字迹清秀工整,可惜我不识字,对着窗户微光看了半天,也看不出所以然来。 桌上摆着一串铜板,我数了数,足足二十文。 我叉起腰琢磨出味来,这是要我买菜做饭呢。 吃人手短,住在这儿,总得干活。 清河坊我很熟,哪里有便宜新鲜的肉菜,哪里有香醇的酱油,我都一清二楚,一个铜板掰着两半花,一日饭菜,用了还不到十文。 饭菜我做得喷香,这个一日三餐,陆景都是埋头苦吃,匆匆扒了两口饭就出诊,跟我无话可说。 没赶我走,也没说我可以留下。 我是卖身的奴婢,就算他不要我,我也不能逃。昨晚说什么留宿一晚,不过是权宜之计。 他不提,我也装傻。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他采药问诊,我洗衣做饭,互不干涉,但每日用了多少铜板,我吃了几碗饭、几片肉,我都偷偷在墙角记着。 不欠他的。 可每日早上,不管我起得多早,陆景明总比我先出门。 水缸是满的,锅里总备着新鲜的蔬菜,每日桌上都放着的铜板。那铜板我没怎么用,缝了小袋子装着,越攒越多,满满当当。 一个子儿不敢乱用。 我盘算着白天做酱菜,晚上绣帕子卖钱,等赚了钱,给自己赎个身。 可绣线、绣绷都要钱,最后还是用了他的铜板,在房间角落置办了一套。 这日下雨,医馆没人,陆景明闲下来时终于发现了有什么不一样,皱着眉头问:「你哪来的钱买这些?」 我心里一紧。 沈家富贵,下人用度都要精打细算,他一个穷郎中,这账肯定是要算清楚的。 我忙不迭解释:「我没偷你钱。」 「账我都记着。」 一碗米饭值多少铜板,可以抵给他洗衣几件,肉菜吃了二两,可以用几天洒扫相抵…… 「针线画布花了一吊钱,但我卖了绣品就能把铜板补上,不白拿你的。」 陆景明听得一愣一愣的,安静了半晌,说道: 「你误会了,这些钱是给你自己花的,不是家用。」 我愣了愣。 他失笑,眼底荡开一片暖意: 「我妹子出嫁前,我每天都给她留点……女孩子不都喜欢买珠花、手绢什么的吗?」 「我给你的,你想怎么花都成,不用还我。」 「给我的?」我不敢置信。 「我留了字条的。」 陆景明顿了顿,恍然大悟:「你不识字么?」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在沈家十年,沈子稷满腹经纶,却没有教过我认字。当我用烧火棍在地上照着他丢的草稿乱画时,他只会在一边嗤笑。 连他身边的几个小厮都会认字,我偏目不识丁。 对此,吉祥帮我争取过的:「小满姑娘聪明,少爷为什么不给她认字读书?」 沈子稷说得头头是道:「女人,会读书认字后知道的东西就多了,就会得寸进尺,要得越多,野心大不听话。」 「读书作甚?」 吉祥偷偷地抱歉看我一眼。 公子决定的事,认定的理,谁都扭不过的。 陆景明尴尬地笑了笑,轻声问:「那……姑娘想学吗?」 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想的!」 学了字,至少以后若再被卖,知道卖了多少钱,卖给了谁。 陆景明转身去医馆拿文房四宝,脸上带笑,问: 「先写什么呢……先写你的名字,程小满,怎么样?」 我点点头。 清了饭桌,小心翼翼地铺开宣纸,又往砚台里添了点水。 衣袖带起一阵淡淡的药香,我盯着他的背影,没来由地心跳得厉害。 陆景明手指修长干净,不像我的这般粗糙。 他蘸了墨,一笔一划写得极慢。 程、小、满。 我学得不像,每一笔都像涂鸦似的,最后一笔在纸上晕开,像在纸上贴了一块狗皮膏药。 歪歪扭扭,难看极了。 陆景明却睁眼说瞎话:「是我教得不好……我再写一遍,你慢些学。」 这小大夫,好像没有我想的那么坏。 8 陆景明采药回来时,肩上还沾着山间的露水。 他小心翼翼地从背篓里取出一匹提花棉布,油纸包着,一点都没有被秋雨淋着,橙黄的底子上缀着细碎的白梅。 他说是给我的。 我从沈家出来时就带了两身衣服,都是穿了很多年的粗布麻衣,打满了补丁,跟他这破落医馆相得益彰。 这布料子,应该很贵吧? 「放心,不贵的,我有些积蓄,我给掌柜娘子看过病,她给了我折扣。」 陆景明转过身,又不好意思地压低声音: 「天转冷了,你裁身衣裳,别冷着了。」 我的手指轻轻抚过布料,细腻柔软的触感能让每个姑娘爱不释手,当然,这也包括我。 这花样我认得,上月跟沈子稷去绸缎庄时,我多看了两眼,心生欢喜。 那一眼喜欢,被沈子稷发现了。 我只是看看,没想要的,但并不妨碍他出口嘲讽。 「你简朴节约惯了,又爱干活,穿这个糟蹋了。」 他指了一匹粗麻:「这个吧,公子送你。」 那时我想,我也不是爱干活,我也有累的时候,也想偶尔偷偷懒,像老夫人那样坐着扇扇风,水榭歇脚。 但我想起沈子稷的冷嘲热讽「你是来享福的?」「我家不养蛀虫。」时,那想偷懒的心一扫而空。 我想证明给他看,我不是蛀虫,不白吃他的。 陆景明不仅买了布,还买了香脂。 我猛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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