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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恋爱不明 ----------------- 故事会平台:阅界视窗 ----------------- 1 我曾像一棵卑微的植物,在林越景的世界里,追逐了他整整十年。最后,却从他最亲近的兄弟口中,得到了一个足以将我连根拔起的定义。 “姜娆?哦,你说林哥身边那条最听话的狗啊?” 那句话,穿过顶级会所VIP包厢虚掩的门缝,像一根淬了剧毒的钢针,又冷又狠,精准无误地扎进了我的心脏。那一瞬间,我甚至能清晰地听见皮肉被刺穿,毒液蔓延开来的滋滋声。 我僵在原地,手里还端着一碗精心为他熬制的醒酒汤。汤是温的,透过白瓷碗壁,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却怎么也暖不透我寸寸结冰的四肢百骸。 十年。 多么漫长的一个词。 它包含了我的整个青春。从那个穿着校服,会因为他一句无心的夸奖而脸红心跳的青涩少女,到如今这个穿着职业套裙,能为他处理好公司一切繁杂事务的首席助理。我的人生轨迹,仿佛就是为了围绕他而画的一个圆。 我曾为他翘掉期末复习的专业课,只为去校门口给他送一份亲手做的、还冒着热气的便当。 我曾为他通宵不眠,在图书馆的冷光灯下,整理他那份关乎奖学金的学年论文资料,直到晨曦微露。 我曾为了能离他更近一点,放弃了另一家顶尖公司发来的、薪资和职位都优越得多的offer,义无反顾地扎进他的初创公司,从一个端茶倒水、复印文件的实习生做起。我咬着牙,一步步往上爬,熬过了无数个加班的夜晚,摆平了无数个难缠的客户,最终才坐到了他身边,那个离他最近的首席助理的位置。 我天真地以为,这漫长的十年,就算酝?不出馥郁的爱情,也该沉淀出几分厚重的情分。 我固执地相信,我所有的付出,他就算不视若珍宝,至少会给予最基本的尊重。 原来,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原来,在林越景和他那群称兄道弟的朋友们眼里,我姜娆,不过是一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最听话的狗。 包厢里紧接着爆发出更加肆无忌惮的哄堂大笑,有人高声附和着:“哎,你别说,还真他妈的像!林哥让她往东,她什么时候敢往西过?” “上次林哥让她三更半夜去买城南那家老字号的宵夜,她不也二话不说就去了?那地方多偏啊,一个女孩子,真够拼的。” “拼什么啊,那叫忠心!” 一句句,一声声,像无数把钝刀子,在我心上反复地割。 我死死地咬着下唇,期待着,哪怕只有一句,一句来自林越景的反驳。 然而,我没有等到。 我只听到他带着酒后特有的慵懒与沙哑,却没有丝毫怒意,反而夹杂着一丝炫耀的笑意,说道:“行了啊你们,嘴上积点德,别把人给说跑了。这么好用的助理,现在上哪儿找去?” 好用。 这两个字,轻飘飘的,却像一座无形的大山,轰然倒塌,将我那十年固执而卑微的坚持,压得粉身碎骨。 我所有的爱恋、所有的付出、所有的不甘和委屈,在这一刻,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 我默默地,一言不发地转身,走向走廊的尽头。那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垃圾桶。我抬起手,将那碗我花了两个小时,用小火慢炖,精心熬制的醒酒汤,毫不犹豫地倒了进去。 浓稠的汤汁泼溅而出,在光滑的地面上晕开一滩狼藉的痕迹,像极了我那十年喂了狗的青春。 回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区,我面无表情地打开了那台陪伴我无数个加班夜晚的电脑。冰冷的屏幕光映在我的脸上,照不出丝毫情绪。 我点开邮箱,手指在键盘上飞速敲击,写下了我人生中最快、也最决绝的一封邮件。 标题: 正文: 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点击,发送。 然后,关机,拔掉电源,收拾个人物品。我的动作快得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全程不过十分钟。 我抱着那个装满了我三年奋斗痕迹的纸箱,最后看了一眼那个曾经被我视为第二个家的地方。特别是那间紧闭的总裁办公室门,我曾无数次满怀期待地敲响它,如今看来,却像一个巨大的讽刺。 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这栋灯火通明的大楼。 刚走出大门,口袋里的手机便开始疯狂地震动起来。屏幕上闪烁着“林越景”三个字,一遍又一遍,执着而刺眼。 大概是酒醒了一些,发现我没有把醒酒汤送进去,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在门外随时待命,他的太子爷脾气又上来了吧。 我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然后干脆利落地按下了关机键。 整个世界,瞬间清净了。 午夜的冷风迎面吹来,带着深秋的萧瑟,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得我脸颊生疼。但我却觉得,自己从未有过的清醒和轻松。 原来,放弃一个你爱了很久却不爱你的人,是这种感觉。 就像一个背负了十年枷锁的囚徒,在这一刻,终于亲手砸开了锁链。 卸下了千斤重担,获得了新生。 辞职后的生活,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状态。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营业厅换了新的手机号。然后,我将林越景和他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微信、电话,通通拉进了黑名单,删得一干二净。 我像一只冬眠的熊,把自己关在小公寓里,整整当了半个月的咸鱼。每天睡到自然醒,点外卖,窝在沙发上追那些早就想看却一直没时间看的剧和电影。 起初是报复性的放纵和解脱,但几天过后,巨大的空虚感便席卷而来。十年来的习惯,像一棵盘根错错的大树,根系早已深深扎进了我的骨髓里。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在早上七点惊醒,还是会下意识地去看手机,想知道他今天有什么行程安排。 每当这时,那句“听话的狗”就会在我耳边回响,提醒着我那段多么不堪的过去。 我妈看着我这副半死不活、丢了魂一样的样子,终于忍无可忍。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冲进我的房间,一把拉开窗帘,对我下达了最后通牒——去相亲。 “姜娆我告诉你,天底下不是只有林越景一个男人!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我跟你王阿姨说了,给你约了黎家的那个孩子,你这个周末必须给我去!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 黎家。 听到这个姓氏,我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一个模糊却又异常锋利的身影。 黎书衍。 这个名字,在本市的商界,几乎等同于一个传奇。年纪轻轻便从家族手中接过了庞大的商业帝国,手段狠厉,眼光毒辣,行事杀伐果决,是连向来自负的林越景,在公开场合提到他时,都要敬畏三分的存在。 财经杂志上对他的评价是“冷静到冷酷的商业机器”,上流社会的传闻中,他为人更是冷漠到了极点,不近女色,身边连个莺莺燕燕都没有,是所有名媛贵妇削尖了脑袋想嫁,却又望而生畏的“高岭之花”。 我妈是从哪儿给我扒拉来这种神仙级别的资源的? “你管我从哪儿找来的!你王阿姨的远房表亲在黎家老宅做帮佣,说漏了嘴,才知道黎家老太太急着给孙子找对象,我就让你王阿姨递了你的照片试试!谁知道人家就看上了!你给我去就行了!”我妈不容我拒绝,直接把一张写着见面地点和时间的纸条拍在了我的梳妆台上。 我拗不过她的强势,也想着,或许换个环境,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人,能更快地帮助我把那段不堪的十年,彻底翻篇。 于是,我去了。 相亲的地点定在一家格调极高的私人会所,安保严密到令人发指,据说这里的会员,非富即贵,私密性是他们最看重的。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报上名字后,被侍者恭敬地引到了一个靠窗的卡座。 黎书衍已经在了。 他比财经杂志上的照片,还要好看无数倍。 他静静地坐在那里,穿着一身剪裁得体、质感极佳的黑色西装,却没有系领带,领口的扣子随意地解开了两颗,露出一小截冷白色的皮肤和线条清晰的锁骨。窗外午后的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稍稍柔化了他那凌厉得近乎逼人的轮廓,却丝毫没有减弱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 他的五官深邃得如同精心雕琢的艺术品,鼻梁高挺,薄唇紧抿着,形成一道冷硬的线条,整个人透着一种禁欲而危险的性感。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紧张,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黎先生,你好,我是姜娆。” 他闻声抬眸,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眸看向我时,我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上那股冰冷得能冻伤人的气场,似乎在瞬间消融了。 他的目光很专注,专注得有些过分,甚至带着一丝我完全看不懂的……滚烫。仿佛一簇被压抑了许久的火苗,终于找到了出口。 “姜小姐,你好。”他的声音比我想象中要低沉温和许多,像大提琴的尾音,带着一丝醇厚的磁性,“你可以直接叫我黎书衍。” 我点点头,双手有些局促地放在膝盖上。 面对这种级别的大佬,说不紧张是假的。我甚至已经做好了被他用三言两语的商业辞令打发走,或者直接被甩一张支票让我离开的准备。毕竟,我们的差距,宛若云泥。 然而,黎书衍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彻底懵在了当场。 他身体微微前倾,那双深邃的眼眸牢牢地锁住我,像是在做一个极为重要的商业决策,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道:“姜小姐,我知道这可能有些唐突,但我今天来,是以结婚为前提的。” 我:“……” 我手里的水杯差点没拿稳,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 这是什么节奏?现在的相亲都这么直接的吗?直接跳过所有流程,一步到位? 我以为他至少会问一些“在哪里高就”、“有什么兴趣爱好”、“家庭情况如何”之类的常规问题,结果他一上来就扔出了王炸。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表情,黎书衍的耳根似乎泛起了一点可疑的红色,但他依旧维持着镇定的表情,继续有条不紊地往下说:“我了解过你的一些基本情况。A大新闻系毕业,在林越景的公司做了三年首席助理,工作能力非常出色。” 他每说一句,我的心就往下沉一分,警惕心瞬间提到了最高。 他调查我? 似乎是看出了我眼神里的警惕和不安,黎书衍连忙解释,语气甚至带上了一丝急切:“你别误会,我不是找私家侦探去调查你。这些……这些都是我以前就知道的。” “以前?”我更迷惑了。我和他,在这之前,确定以及肯定,没有任何交集。 黎书衍的眼神变得有些悠远,像是透过我,看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光。 “我们是校友,姜娆。你大一,我大四。” 他的话,像一颗石子投进我早已平静无波的记忆湖泊。 “A大的新生辩论赛,决赛那天,你是反方四辩。做总结陈词的时候,逻辑清晰,言辞犀利,反应极快,把正方驳得哑口无言。全场都在为你鼓掌。那天你穿了一条很简单的白色连衣裙,站在聚光灯下,比谁都耀眼。” “大二,你很喜欢去图书馆三楼靠窗的那个位置温书。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你身上,能给你整个人都镶上一层金边。但你一看书就犯困,一下午的时间,你只翻了三页书,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瞌睡,头一点一点的,像一只可爱的小鸡在啄米。” “大三,你为了给林越景占阶梯教室最好的位置,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拿着两个人的书去占座。结果你自己却因为起得太早,趴在桌上补觉。有一次我给你带过一份早餐,放在你的桌角,你醒来后看到,以为是林越景买的,高兴了一整天,逢人就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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